
泰州市副市長徐克儉,泰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李興國。
訪談時間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13:00-14:00
泰州市醫療保障局高港分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住院報銷時對住院天數無限制或規定,參保人員發生住院費用直接在定點醫療機構實時結算即可。如未能在醫院實時結算相關住院費用,可攜帶醫院出具并蓋章的住院發票原件、出院記錄(出院小結)、用藥清單、參保人醫療保障卡、代辦人身份證至醫保經辦機構柜臺辦理費用報銷。
(來源:2021年11月 高港區DH9932120021111603246)
1、問:工商業用戶能否不進入電力市場、不參與市場交易?
答:不能。根據蘇發改價格發〔2021〕1008號)明確,取消我省現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大工業用電的目錄銷售電價,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暫未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工商業用戶,遵照政府文件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起默認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執行代理購電用戶電價。
2、問:電網企業為哪些用戶代理購電?
答:在電力交易平臺完成市場注冊的工商業用戶,可直接參與市場交易,自行選擇向發電企業或售電公司購電,未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工商業用戶(包括工廠企業、商戶等),自2021年12月1日起默認由電網企業提供代理購電服務。
3、問:代理購電工商業用戶按什么價格支付電費?
答:按代理購電用戶電價疊加分時電價、容(需)量電價等價格之后支付電費。其中,代理購電用戶電價=(代理購電價格+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附加),由電網企業提前公布。
4、問:代理購電用戶電價與原目錄銷售電價有什么不同?
答:原目錄銷售電價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核定, 是固定值。代理購電用戶電價由代理購電價格、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其中代理購電價格隨電力市場供需情況波動。
5、問:參加直接交易或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后,用戶的電費交納方式會發生變化嗎?
答:沒有變化。用戶可以繼續通過營業廳、網上國網App、第三方代收機構等線上線下服務渠道交納電費。
6、問:本次政策調整,居民、農業用電的電價是否有變化?
答:沒有變化。根據發改價格〔2021〕1439號,居民、農業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執行各省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
7、問:直接參與市場交易和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哪個更劃算?
答:市場交易價格由電力市場供需情況決定,哪種方式更劃算無法準確預測。
8、問:哪些情況下,代理購電價格按其他用戶的1.5倍執行?
答:遵照政府文件要求,以下三類代理購電用戶,其代理購電價格按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其他用戶代理購電價格的1.5倍執行:
(1)已直接參與市場交易在無正當理由情況下改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用戶;(2)擁有燃煤發電自備電廠用戶;(3)高耗能用戶。
9、問:若用戶未簽訂購售電合同,電網企業是否會拒絕代理購電?
答:暫未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遵照政府文件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起默認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執行代理購電用戶電價。因此,若用戶未簽訂購售電合同,電網企業不會拒絕代理購電。
10、問:用戶可以通過哪些渠道了解代理購電的相關政策?
答:用戶可通過供電營業廳、網上國網 App 、95598 電話或網站、國網江蘇電力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了解代理購電相關政策。